吉市建办字〔2025〕15号
井开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峡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现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7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江西能匠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湾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2024年8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相关线索,江西能匠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湾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15日参与吉安市杨家小学土方工程投标过程中,两家公司的投标机器IP地址一致、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且经对比发现投标文件也存在异常一致的情形,涉嫌串通投标。
经调查核实,江西能匠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湾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的行为属实,涉及金额1335.4422万元。
处理结果: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能匠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湾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处以人民币6.6772万元罚款。
二、泰和县城中村污水管网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案
2024年8月,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发布的泰和县城中村污水管网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中,涉嫌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经调查核实,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三、永新县红色三湾沉浸式体验馆项目规避招标案
2024年4月,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基层项目排查中发现,永新县红色三湾沉浸式体验馆项目为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但该项目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公开招标程序,涉嫌规避招标。
经调查核实,永新县三湾乡人民政府在永新县红色三湾沉浸式体验馆项目中应招未招、规避招标的行为属实,涉及金额3150.0153万元。
处理结果: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永新县三湾乡人民政府处以人民币31.5万元罚款。
四、吉水县黄桥大桥村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和生产道路项目转包案
2025年1月,根据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吉水县黄桥大桥村高标准大棚蔬 菜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和生产道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吉安吉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转包依法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吉安吉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589万元。
处理结果: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吉安吉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945万元罚款。
五、新干二中校园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案
2025年1月,新干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发现,林明建设有限公司在新干二中校园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李某强及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均未到岗参与施工管理,涉嫌转包。
经调查核实,林明建设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 539.09万元。
处理结果:新干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林明建设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6955万元罚款。
六、黄某违规承接工程案
2023年2月,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反映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施工人黄某以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揽了万安县高陂镇田北农民画村(农民画苑)、万安县五云广场城市雕塑(祥云壁)设计及施工项目。
经调查核实,黄某的违法行为属实,涉及金额1869.7924万元。
处理结果: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黄某处以人民币37.3958万元罚款。
七、评标专家陈某、徐某平等5人未依法公正履职案
2024年4月,陈某、徐某平、袁某平、蔡某、熊某繁等5名评标专家,在参加峡江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评标过程中,未公正履职、依法依规评审,将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经调查核实,该5名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峡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评标专家陈某、徐某平、袁某平、蔡某、熊某繁作出禁止1年内参加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审)资格(从2024年8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止)的行政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